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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 世界各國(美/中/日/韓/英及其它)政府,因 反恐及國土安全因素, 要求需完成登錄旅客個人資料及入境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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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國/美國/韓國針對此規定有強制規範,請務必遵守 : | |
| A.不依規定 : 開票前/搭機前 96 小時/或航空公司有特別要求日期前.完成登錄者; | |
| --已開票者:將依政府規定直接取消機位,及拒登機或罰150-300USD費用! 因而廢票/不能退/搭,須自負! | |
| --未開票者:將依規定不准許開票! 影響票價權益自負! | |
| B.入假個資者,除被拒入境外,日後恐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入境! | |
| C.只要是美國籍(AA/DL/UA/CO等)及中國籍(CA/MU/CZ/HU)等,及中東/韓國籍(OZ/KE/QR/EK/EY/RJ等)航空 , | |
| 不論飛行路線一律須登錄個資(EX:搭UA/DL去日本;搭CA/MU去歐洲;搭EK去歐洲,中東) | |
| D.只要有飛越美國領空(含國內旅行/不論是否入境美國),一律須登錄個資(EX:CX去多倫多,有經USA領空;須入個資) | |
| E.入境美國/英國者更須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出生年月日/護照有效期及號碼)及入境第一晚住址。 | |
| 請注意,當您訂位後,確定開票前,本網將提供網路連結資料表格供您直接輸入給航空公司 | |
| 若由本網代填,日後發生因資料不正確/資料不全/或輸入錯誤等事以致無法入關或是被罰款,本網不負責任 | |
| 3. | 本網所規定之搭機所備之護照,簽證資料及搭機資格,均以正常定期航班為依歸 |
| 若搭用的是包機,除這些特別規定外, | |
| 另須特別注意包機是否有另規定須備妥之文件 及 起降之機場海關之規定 | |
| EX:台灣-中國包機 : 限台灣居民搭用,(須備妥護照/台胞證) | |
| 若您是外國人或外國護照,除須備妥簽證外,另可能必須提供在台工作證,以免無法搭機 | |
| EX:台中往香港/越南等飛機,並非定期航班,而是定期包機 | |
| 台中機場無法受理外籍人士簽證:(1).外籍旅客需先備妥抵臺文件 (2)持大陸旅行證件無法由台中機場入出境 | |
| 4. | 務必確定持有返國日半年以上效期之台灣發中華民國護照. |
| 若您持外館發之中華民國護照, 許多針對台灣的簽證規定您不一定可以用, 請務必注意. | |
| 請務必備妥前往該國之有效簽證, 或是進入該國所需之轉機簽證及證明文件, 及特別身份之出入境規定. | |
| 如因證照問題及個人因素等(遲到/未確認機位/生病/被法院限制出境/未報備航空公司等), | |
| 以致無法成行時, 所有的行程的取消費用及手續費, 依旅館及航空公司之全球公約規定,將無法求償!! | |
| 本網亦無法幫忙處理您的損失 !! 所以務必確認相關證件的有效性. | |
| 通知開票時, 本網將視同您的證照及出入境等一切注意事項, 均已OK. | |
| 另 ; 出入港澳大陸地區須於機場出入境管理局填表辦理申報,以免受罰! | |
| 5. | 持外國護照,雙重國籍或特殊身份, 限制出入境者及中華民國駐外單位所發之中華民國護照者, |
| 請務必自行確定出入境之程序;(請洽境管局詢問) | |
| 出入同一國境, 務必持用同一本護照, 以免被當地海關/移民官查扣或遣返回台! | |
| (EX:馬來西亞不接受雙重國籍入境; 多數國家不接受機票名字與通關證照不同名; | |
| 故務必機票與持有證照姓名相符; 若不符致意外發生須自行負責) | |
| (EX:持中華民國駐外單位所發之中華民國護照進入印尼, 不可辦落地簽證, 須於台灣事先辦妥有效入境簽證) | |
| 6. | 本網僅負責機位之訂位及銷售, 若因證照.簽證或個人因素等其它因素(非機票問題), 被當地國海關/移民官拒絕入境或遣返, 本網將不負責任. |
| 本網不辦理證照..簽證等服務, 請務必洽詢專辦證照.簽證之旅行社 | |
| 若您執意要問證照..簽證相關資訊, 本網僅提供證照參考資料 , 若有誤差或已經修正之事, 本網恕不負責. | |
| 辦理簽證務: 常見問題:先辦簽證,再訂機票 ? ,還是先訂機票,再辦簽證 ? 之說明 | |
| (A)必提早辦理,以免因天候因素.個人資料不齊以致延宕下件,影響您的旅遊權益 | |
| ex:出發前兩天,才去辦美簽;若美簽面談不過怎辦 ? 若快遞送件因颱風影響怎辦 ? | |
| (B)務必提供及備妥正確及有效資料/行程供簽證組審可,以免因不實或假造之文件,以致被退件,無法出國! | |
| ex:前往中.南美洲或非洲某些地區國家要求旅客出示黃熱病疫苗接種之證明始准予入境。 | |
| 請旅客自行確認該目的地之相關規定,並確保所持文件已符合該國入境要求。 | |
| 未備妥有效國際疫苗接種證書之旅客將可能因此無法搭機。 | |
| ex:辦歐洲簽證的訂房紀錄做假,被抓到,申根將被拒,且最多3-6個月內不能再辦申根簽證 | |
| 辦歐洲簽證,卻不提供住宿證明,視同同意旅行社做假住宿證明(偽造文書)辦簽證,您也是共犯,無法推說不知!) | |
| (C)務必注意及確認您的旅遊及轉機是否須備妥該國簽證,以免搭機時被拒 | |
| (D)訂位前務必再確認您的護照(返國日半年以上).簽證.英文姓名是否正確有效,以忘了帶或過期仍不自知 | |
| ex:美簽未過期,但護照已過期辦新護照,切記前往美加兩本新舊護照都要帶 | |
| 美簽效期跟您中華民國護照到期與否無關!!所以即使舊護照已過期,其上的美簽仍有效 | |
| (E)辦落地簽,務必出發前備妥落地簽證件,以免證件不齊無法辦理 (注意:有台胞證者不能辦入台落地簽) | |
| (F)辦機場內加簽(台胞證/港簽)等,務必預留充份轉機時間及於上班時間內飛抵,以免簽證不及,飛機搭不上 | |
| (G)最後,即使備妥有效資料,該國簽證組仍可以拒發簽證給您,且不提供拒簽理由! | |
| 持有效簽證入境/轉機該國,當地海關/移民官人員一樣可以 拒絕讓您入境 或 縮短停留天數 或 拒入境轉機,且不提供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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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前往馬來西亞之旅客宣導入境該國停留期限之注意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日前發生國人持馬來西亞核發之60天內多次入境簽證,因入境馬國期間曾前往新加坡,於再度入境馬國時,馬國移民官員將其簽證入境停留期限改為14天,當事人因未獲告知且未詳察,致造成逾期停留遭留置之情事。鑒於近來馬國厲行嚴查非法移民政策,倘遇外國人非法居、停留事由,馬國移民局視案情需要得留置調查,期間最長為14日,另可處10,000元馬幣(相當新台幣100,000元)以下或5年以下監禁或二者兼施。請協助向國人宣導,倘前往馬國商旅時,務必詳閱入境時移民官給予之入境停留期限,以免誤觸馬國移民法令遭受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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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簽證注意事項: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免簽/當地入境規定) 1.http://www.boca.gov.tw/lp.asp?ctNode=270&CtUnit=23&BaseDSD=7&mp=1 2.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1335&ctNode=270&mp=1 2.http://www.boca.gov.tw/lp.asp?ctNode=296&CtUnit=14&BaseDSD=13&m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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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須持有返國日半年以上有效之護照外, | |
| 必須持有入境該國之有效目地簽證(須確認自己的簽證是否合此行目地 EX:拿學生.打工渡假簽證去觀光/轉機,是不行的) | |
| 所持簽證種類必須與入境目的相同! | |
| 提醒:學生/工作/移民等非觀光簽證的許可及使用均有一定規範,當您申請時務必詳細知道您的使用規定! | |
| 此類非觀光特別簽證,均須於一定條件下方可使用,若您用於與簽證目地不同之入境/轉機目的,請務必事先確認可否 | |
| (EX:學生簽證不可當觀光及轉機簽證使用,學生簽證的目的是念書!) | |
| 注意 :持有效機票及有效簽證/免簽,並不保證當地海關/移民官絕對准許您入境或過境該國 | |
| 當地海關/移民官有權查審查.盤問 及 判斷是否該給予您入境 | |
| 海關/移民官人員可以合理懷疑您有不良企圖拒絕您入境或轉機/過境;並列為該國黑名單 | |
| 建議您務必隨身帶有證明文件:當地聯絡人資料/旅館資料/本次旅遊財務證明(信用卡,現金)以備臨查! | |
| 因當地海關/移民官拒絕您入境/轉機/原機遣返時,此為該國之政策,因而所受之損失與本網無關, | |
| 您必須回國申訴該國簽證組,以免日後永久無法入境該國 | |
| 行程經第三國/第三地/申根國轉機簽證及出境規定: | |
| 請務必自行確認(航空公司/入境國/及出境國),是否須持有轉機國簽證,或簽證規定是否有變! | |
| 每個國籍 的規定不同! 若 持外國護照,或雙重國籍,請勿以台灣 居民規定處理;務必親電簽證處洽問 | |
| 另,部份國家針對該國居民前往不同地區有不同規定,請務必請該國人士自行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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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台灣居民經中國轉.搭機;必須另備有效台胞證(返國日半年以上,及仍有至少兩頁空白加簽頁)) 因中國機場規定常變 ; ##有可被要求臨時加簽,或行李無法直掛## ;須以當場為準) 請參考說明 http://www.101vision.com/VISA/CHINAVISA.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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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大陸居民經台灣轉機前往她國;依台灣政府規定不須轉機簽證; 但中國當局會要求另出示兩樣文件: 1.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2.中華民國入出境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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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尼泊爾人經香港轉機往新加坡,需備有香港簽證 | |
| EX: 護照上有以色列簽證或出入境章者,將不許可搭中東籍航空(卡達/阿酋/阿聯酋等);未依規定者自行負責 | |
| EX:經第三地轉機去關島需要美簽, 只限台灣直飛華航/長榮班可免美簽,但須加帶身份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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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長榮班機直飛航班前往關島免簽特規: 一、14歲以上 (含14歲):請攜帶返國日半年以上出發護照正本及中華民國身份證正本 二、14歲以下孩童:請攜帶護照正本及最近一年內申請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或出生證明 (相關證明以英文為佳) 三、未成年孩童需有父母同行,如父母雙方任一方無法陪同時, 請攜帶父母雙方簽署之英文版同意書辦理入境,同意書無特定格式,內容應包含: 1. 孩童姓名 2. 孩童戶籍地址 3. 父母姓名、居住地址 4. 旅行目的、時間與行程等 5. 陪同人的姓名,例如老師、教練、導遊或親戚等 6. 父母同意說明文字敘述以及雙方簽名 詳細規定請參閱關島觀光局的免簽說明:http://www.visitguam.org.tw/travel/travel_visa.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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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經關島轉機去塞班/帛琉等要美簽, 轉經美國須美簽/轉經加拿大須加簽/轉經紐澳南非要簽證 | |
| EX:轉經歐洲須簽證, 法國,西班牙轉瑞士須備申根簽 ; 同一國轉兩城要簽證. 不同機場須簽證 | |
| 同一國轉兩城要簽證(以色列回台灣轉 德國MUC 及 FRA 須申簽); 不同機場須簽證 (MXP/LIN) | |
| 申根國;內轉機兩次要簽證(EX:去馬其頓,再巴黎及布拉格轉機,須簽證) | |
| 外交部針對申根簽證補說明:申請申根簽證注意事項及違反相關簽證規定之申訴程序 | |
| 對台實施免簽國家/落地簽國 (EX:英國/日本/韓國/新加坡/加拿大/印尼等) | |
| 係針對 (1)台灣發,且有身份證字號之中華民國護照者 (2)須有返國日六-九個月以上之有效效期 | |
| 若您護照是外館發,或是內無身份證字號,請務必另洽該國辦事處詢問簽證事宜 | |
| 註:台灣護照須有身分證字號(即在台有戶籍國民), 若持海外核發無戶籍護照, 其入境規定將會不同;詳洽該國簽證處 | |
| 註:歐洲免簽所持有效之台灣護照,護照上載有身份證字號且有效期以回國日起算9個月以上 | |
| 並請備妥當地政府規範之證件 ,ex:下一段機票行程證明 ; 旅遊保險單 ;旅遊表 | |
| 並建議搭早班機進入該國, 以免因班機延誤或當地海關/移民官作息變動,無法辦理 | |
| (外館發護照及軍警等情治人員護照恐不適用落地簽措施;請務必事先查明) | |
| 另請注意:免簽國家,若您以前申請該國簽證曾被拒,建議您去電該國簽證處詳問是否您可免簽入境,勿冒然前往 | |
| (注意:目前免簽,不代表未來將持續免簽,請網友要守法申請,感恩受惠) | |
| (EX:可參考加國免簽證政策說明 http://www.canada.org.tw/taiwan/visas/new_visa_faq.aspx?lang=zho) | |
| (EX:台胞加簽香港機場到22:00 ;澳門到17:00 ;但您若無法於21:00或16:00 前抵達是來不及辦理的! | |
| 若需加簽請搭用早班,並預留約1個小時時間方可) | |
| (EX:大陸部份地區可辦台胞落地簽,但上班時間只到 17:00 ;您須於 16:00 前抵達該地機場辦理方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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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申根免簽問與答參考資料 http://www.taipei.diplo.de/Vertretung/taipei/zh-tw/01/Visabestimmungen/Seite__QA__Visa__Waiver.html 本網整理外交部資料:歐盟予我國人免申根簽證待遇詢答集 (更新日期:99年12月27日) 入境申根會員國須知及必備文件 (本網建議您還是需備妥保險為佳) http://www.taipei.diplo.de/Vertretung/taipei/zh-tw/01/Visabestimmungen/Seite__Entry__Requirement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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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單程票,限移民/工作/學生簽證等人士,且須自行確認是否可單程入境;本網不保證您可單程入境 | |
| 開立機票,建議須開立有效來回機票, 或有效的回程機票,下一段航程機票! | |
| 部分國家不接收持單程票入境;請務必注意!! 否則被遣返或被拒入境,本網不負責! | |
| 部份國家不接受 A.買單程票入境 B.持學生簽證不可以觀光/商務使用 C.雙重國籍者入境(馬來西亞) | |
| 簽證務必提早辦理; 並請著量彈性時間, 以免因颱風/天災或不可抗力原因,以致簽證來不及辦妥! | |
| 已有簽證者, 務必再行檢查, 是否合乎使用效期! | |
| 當您向本網訂位開票時,視同您已確認您所有護照及簽證/轉機簽證等事宜均已確認及辦妥, | |
| 日後發生無法搭機及入境事宜與本網無關 | |
| 8. | 特殊身份者(外僑.軍警,公教,役男,雙重國籍,外國國籍,孕婦,限制出境者等), 請務必事先告知及自行辦妥證照. |
| 軍公教人員,出國前務必向主管單位及境管局等報備, 以免無法出境或違規罰款!! | |
| 政府之軍.警.情治及不同單位對出國規定不一樣;建議要問單位的政戰部/是人事單位,就會告知限制及須備妥文件! | |
| 未服役役男有目前三個方法可以 申請出境許可 | |
| 1.洽戶籍所在地的鄉市鎮公所兵役客蓋章 (最費時,但最保險) | |
| 2.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網路上網申辨 (請務必確認內政部有收到!) | |
| 3.出境到機場大廳旁邊的兵役處蓋一個章 (最不建議,怕無上班或臨時撤櫃) | |
| 有否受境管局限制出境(逃漏稅/罰款未繳等); 有欠稅被通告限制出境者, | |
| 須向國稅局及境管局查詢出境處理原則:參考網頁國稅局 | |
| 懷孕婦女及重症, 可否搭機等須再與航空公司確認! 航空公司會要求您該備妥的文件; | |
| (1)航空公司會要求備妥醫療文件以備查核 | |
| (2)隨身攜帶藥品, 請洽該國簽證處詢問可否帶入(EX:美國不可任意帶藥品) | |
| ex:以下為馬航及馬來西亞國家規定 | |
| • 醫生證明-起飛前一周內由婦科醫生開出方為有效 | |
| • 航空公司乘載規定: • 35週內可搭國際線 • 36週內可搭國內線 | |
| • 32週以上必須有護產專門醫生之適航證明 • 32週以下若忘了適航證明書,可通融簽切結書一式兩份 | |
| • 機上救護設備屬藥品類一律不提供給孕婦,除非該孕婦能提出證明該藥物適用她的病情 | |
| 另 : 馬來西亞國家規定 | |
| 懷孕六個月以上不可進入馬來西亞;但容許在馬來西亞轉機72小時內• 如申報不實,移民局關員會遣返該旅客回國 | |
| 單獨旅行孩童及未與父母同行孩童注意事項: | |
| 單獨旅行孩童(泛指無成人隨行之未滿18歲者), 即兩位以上幼童同行, 亦視同單獨旅行, | |
| 小孩均須與滿18歲以上大人同去回, 未滿18歲無成人隨行同去回者, 須另報價 及 七天前向航空公司申請UM | |
| 未成年(滿18歲)旅行者, 務必事先向航空公司確認是否須購買成人機票 及 另付服務費用申請YP | |
| 注意:未成年孩童需有父母同行,如父母雙方任一方無法陪同時, | |
| 請攜帶父母雙方簽署之英文版同意書辦理入境,同意書無特定格式,內容應包含: | |
| 1. 孩童姓名 2. 孩童戶籍地址 3. 父母姓名、居住地址、護照影本 4. 旅行目的、時間與行程等 | |
| 5. 陪同人的姓名及關係,例如老師、教練、導遊或親戚等 7.父母同意說明文字敘述以及雙方簽名 | |
| 未備妥該文件,航空公司及海關/移民官有權拒登機及拒入境或是離境,請特別小心!! | |
| 另,若海關/移民官認定資料不足以證明時,有權提出更進一步要求及證明,詳以海關/移民官要求為準 | |
| 補說明 : UM.(unaccompanied minor) YP(young passenger) | |
| EX: 往蘇俄不接受 16歲以下無大人隨行者 ; | |
| 日空/國泰/美航等除須事先填表報備外,另須購買成人機票價及付服務費用 | |
| EX: 部份航空公司不接受 UM(單獨旅行服務) 及 YP(未成年旅行) - 加航/美國大陸航空不接受UM/YP | |
| EX: 往菲律賓不接受16歲以下無大人隨行者 ; 也不接受親朋好友攜帶同行, | |
| 須由父母親一人隨同並提出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方接受 | |
| 若非父母親帶入境, 須事先辦妥攜帶簽證公證, 並於當地海關另繳一筆費用. | |
| EX: 往加拿大,未成年與非父母之成人隨同者,須付上父母親同意書 | |
| 基本上航空公司最多許可一大人帶三個小孩, 或是一大人帶一個嬰兒,若超過此限, 務必七天前申報 | |
| 身心障礙者/殘障者/行動不便/健康狀況不佳旅客,單獨搭機請注意: | |
| 務必訂位/開票前事先親自知會行程中所有搭用的航空(航空公司會問您細節),洽問是否可接受 | |
| 1.部份航空會因機上醫療設備,飛安安全因素等不接受單獨搭機 | |
| 2.航空公司因機組人員人力有限,對於須協助旅客均有數量上考慮,故請務必事先申請 | |
| EX:目前身障旅客不接受單獨搭機狀況常見如下 | |
| (1)須以擔架上下機的旅客 (2)重度心智障礙者可能無法理解機上說明 | |
| (3)同時聽障和視障的旅客 (4)無行動移動能力者,若遇緊急事件可能無法自行逃生者。 | |
| (5)其它,由航空公司依 IATA 國際運輸協會規定辦理事宜 | |
| 攜帶寵物及植物等出入國;請注意; | |
| 除須事先向台灣及該國主管機關報備, 填寫申請表審核等; | |
| 並須同時向航空公司申請及詢問搭機應備文件;及付費事宜. | |
| 若無事先申報,獲得航空公司及該國海關準許,會被拒絕搭機及原物銷毀,請勿欺瞞!! | |
| 另若您必須攜帶大型且重要之物件, 也必須提前向航空公司申報後, 再處理開票事宜 | |
| EX: 帶大提琴/衝浪板/神像/骨灰壇等等 | |
| 以上,請務必訂位時,開票前事先告知 及 親洽所有行程中搭用航空, | |
| 未事先申報取得航空公司授權同意, 航空公司有權拒搭機, 或要求現場補價差, 請勿以身試法! | |
| 本網儘可能告知所有可能規定, 但仍須以航空公司, 境管局及所屬機關規定為準,且本網不受理代辦. | |
| 您務必依規定親自詢問及辦妥.報備, 以免被拒登機/入關/滯留及罰款,若有損失, 請自行負責! | |
| 9. | 小孩返國日若超過12歲;航空公司會要求補價差至成人票;(票差補額費用依當場為準 ) |
| 嬰兒返國日超過2歲,航空公司會要求補價差至小孩票;(票差補額費用依當場為準 ) | |
| 另殘障及須要特別服務如餐飲/輪椅/尿片SIZE等, 務必於訂位時告知,以便通知航空公司預先處理, | |
| 不是每個航班上均可選餐會是提供餐點, 美加歐紐澳等地內陸班機, 不可事先選餐,或無餐點供應. | |
| 有動植物要隨行者,除須先報備航空公司繳交費用外,尚須中華民國海關及當地國海關等許可! | |
| 10. | 須提前2小時到機場報到, 辦理登機出國或是返國。 |
| 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 | |
| (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 因應安檢。 | |
| 至於嬰兒奶粉或牛奶、嬰兒食品、藥物,或因糖尿病及其他醫療所需的液體與乳膠狀物品,民眾 | |
| 須先向安檢人員申報,獲准後才可攜帶上機。 | |
| 各國針對旅客隨身攜帶上機之行李內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措施一覽表 | |
| (供參考,詳請詢問航空公司及該國辦事處) | |
| 另入出國所攜帶之食物(肉干/泡麵)及動植物,須依規定申報及檢疫,以免受罰及被銷毀 | |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15341&ctNode=1774&mp=1 | |
101vision.com TEL:07-272-7328
FAX-07-251-9488 MAIL:Service@101vis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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