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vision.com 泰航假期之訂位規則
| A.訂位規則: | |
| 1. | 旅客至遲需於出發日7天前訂妥機位及飯店,並付清所有款項以開立機票與旅遊券。 |
| 2. | 旅客若於7日內訂房,需按規定預付保證住房費用,每位新台幣2500元, |
| 訂房一經確認,若有變更或取消,則不退該項費用。 | |
| 3. | 機位與訂房一經確認後,旅客於出發日7天前,要求再變更者, |
| 則需負擔取消原訂住宿飯店之費用。 | |
| 4. | 旅客必須於出發前自行辦妥簽證及備妥半年以上有效護照 |
| B.行程變更、取消與退費規定: | |
| 1. | 開立機票及旅遊券後之變更或取消,每人需扣全程費用的10%。 |
| 2. | 於出發日七至四日前取消,每人需扣全額費用的20%。 |
| 3. | 於出發日一至三日前取消,每人需扣全額費用的30%。 |
| 4. | 於出發日當天取消或是未能事先通知取消,每人需扣全額費用的40%。 |
| 5. | 二人同行購買雙人房時,若一人不克前往,另一人按時出發者, |
| 則需補足單人房之差價,不克前往者可按取消規定辦理退費。 | |
| 6. | 開立過年期間出發之機票及住宿卷,全程未使用如果要辦理退費;則其取消費 用為全額費用之70%. |
| C.蘭花假期之機票及遊遊券不得分開使用,不得轉讓,一但部分使用後,不得辦理退票。 | |
| D.泰航提供旅客航空運輸服務,僅依相關規定 對所提供航空運輸服務負法律責任。 | |
| E.泰航僅代旅客安排旅館住宿、交通、遊覽等服務,在旅遊行程中,旅客若有死亡、 | |
| 傷害、財物損失、交通延誤,任何因旅遊行程所衍生之其他額外費用, | |
| 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 F.泰航保有更改行程、住宿旅館、時間之權利。 | |
| G.泰航在旅遊行程不提供保險,旅客可自行向101VISION.COM或保險公司購買。 | |
| 依照交通部84.6.27頒布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平安保險請參加旅客自行投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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